高新供电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2020年,高新供电中心根据《条例》规定,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为使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做到规范有序,中心针对相关的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工作措施;针对内容建设,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高新管委门户网站“部门动态”版块涉电内容及供电中心简介由综合科负责发布,累计编发信息30篇。有关文件及简报等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综合科负责,编发4篇,并严格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公开,如遇特殊情况,则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予以发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服务信息及工作动态

3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由于人员调整,工作对接疏漏以及其它原因,各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信息来源不足,各中心门对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认识还不够,公开信息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三是因民众对该项工作的认知意识较为淡薄,对有关公开信息的查询途径尚不被基层群众所熟悉。四是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并完善。

下一步,高新供电中心将进一步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做到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多渠道、多维度公开信息,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还通过供电营业厅、枣庄日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服务工作,更好地完成相关的咨询,在便民服务方面提供更好服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按照高新党委、管委统一中心署,进一步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理论探索和实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供电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供电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32-3233811,电子邮箱:gxgdb@163.com)。


2020年度政务公开年报【20200122】.pdf 2020年度政务公开年报【202001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