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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聚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须警惕

来自: 时间:2023-02-06

    一、基本案情

     冲动:殴打他人获得刑

  李某,16岁,女生。2022年8月,李某在某市一网吧内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随后,网吧工作人员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执行公务时,李某与民警发生口角,她用手机拍摄执法过程并辱骂、殴打民警,致使民警身体多处受伤、警服被扯坏、警衔被扯掉、执法记录仪被摔损。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柳某,14岁,男生。2022年9月,柳某在校与同学打闹,故意将同学眼镜片打碎,致使镜片碎片进入同学右眼至轻伤二级。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柳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贪念:为了钱财铤而走险

  孙某,15岁,男生。2022年6月至9月,孙某虚构身份谎称自己是教育专家,通过贴吧出售考研资料,用QQ号骗取被害人共计7096.53元,钱到手后,他未向被害人邮寄任何资料,被害人发现被骗纷纷报警,孙某最终落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王某,16岁,男生。2022年3月,王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架设GOIP设备,王某因此获利数万元,被王某帮助的对象,造成多名被害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王某犯帮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恶劣:诱骗幼女实施强奸

  邢某,14岁,男生。2022年6月13日21时许,邢某在家附近某广场散步时遇到被害人李某。二人聊天时,邢某得知李某不满12周岁,邢某将李某带至自己的住处,与李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李某的父母报警,邢某被抓。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明知被害人李某系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零6个月

    二、原因探究

近年,违法犯罪愈发呈现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主要集中于侵财、性侵、暴力伤害等领域,常见罪名包括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诈骗罪……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常识是其犯罪主因。

未成年人犯近7成是单亲家庭,由于他们缺少正确的家庭引导及受不和睦家庭关系的影响,往往容易形成孤僻、偏激的性格和错误的价值观。

未成年犯大多出自单亲或者问题家庭,由于缺乏必要的关爱与教育,易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进而形成错误的婚恋观念。

大部分未成年犯往往脱离学校,过早进入社会,由于未达到法定用工年龄、文化水平低且缺乏专业技能,辍学后就业空间狭窄,监护人往往也无力提供经济支持,继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警示启发

面对近年来频发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我们应当如何有效地应对解决呢?

一是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保护未成年被告人方面,注重庭审温情关怀、加强诉权保障力度、规范犯罪记录封存、落实判后帮教机制。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学校开设不同主题的法治教育课程,面向广大学生讲授基本法律常识;督促家长注重家庭教育引导,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依托未成年人帮教平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判后帮教工作。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形成打击教育并存帮教体系。加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健全侦查、羁押、起诉、审判、辩护、管教环环相扣工作机制,落实帮教和解决就业、就读的工作体系,共同参与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四是在少年审判中,重点推行和完善未成年人犯判后网络帮教平台建设,借助网络模块规范心理矫正、共读好书、职业技能教育、义务劳动等实质性帮教内容,做到帮教内容规范化与帮教对象挽救的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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