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0/2022-1441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9-06-28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发文机关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枣高管办发〔2019〕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高管办发〔2019〕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体系,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 切实加强城市日常运行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居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加快补齐短板,创新管理, 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功能完善、运行监管措施到位、市容环境整洁规范、街道景观风格协调、道路交通顺畅有序、管理服务智慧快捷的城市环境。到 2021 年,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工作内容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直主管部门指导督查,各街道、各部门、各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集中开展九项精细化管理工作。
(一)环境卫生管理
严格落实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完善配套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收集运输设备;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工作运行规范,垃圾日产日清,环卫车辆、果皮箱体、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外观整洁、标识规范、功能完善,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有效,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加快粪便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规范处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道路保洁“路长制”,大力推行机械化清(洗)扫作业,日常监管到位,深度保洁并长效化运行。(责任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二)园林绿化管理
按照《枣庄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城区所有规划绿地和空闲地进行绿化或铺装,消除缺株断垄、杂草丛生和黄土裸露现象。城市绿化景观效果好,乔灌木花草配置合理,林荫路和林荫停车场推广率高,园林绿化设施设置规范、卫生整洁;日常管护工作制度健全,养护费用充分保障,行道树、公园、绿地等修剪、浇灌、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无毁绿占绿现象,积极开展社会绿化,绿化生态效果好。(责任单位: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市政设施管理
制订市政设施维修计划,建立健全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加快推动市政道路整修,规范养护施工作业,道路路面平整、完好、畅通,实现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 98的目标;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建立道路桥梁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基础资料和台账, 加强桥梁安全检测,加强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对各类市政公用设施进行保洁、维修、更新,确保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设施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四)城市照明亮化管理
推进公共路灯照明管理一体化,加大对照明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根据道路大中修计划同步开展一批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作, 确保主次干道和支路亮灯率达到 100,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制定城市夜景亮化计划,继续推动在城市主要干道、楼宇和重要节点建设一批夜景亮化精品项目,逐步实现夜景亮化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施工。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照明设施,开展智慧路灯建设工作,形成绿色、低碳、智能照明系统。加强照明、亮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损坏的设施及时维护、更换,保持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的完整安全、功能良好和容貌整洁。(责任单位:建设局)
(五)数字化城管
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城市管理部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普查建档,科学划分单元网格和工作责任网格;建立专职受理员、派遣员队伍,不间断受理巡查上报和热线等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以数字化城管平台为依托,完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督办落实的工作流程,实现市、区(市)、镇(街)指挥平台的对接融合,实现城管网络全覆盖,提高城管智慧化水平,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目标。(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户外广告管理
实施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建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制度,出台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标准。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利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置的广告, 要清晰、完好;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要醒目、美观;同一街道的门头牌匾规格、材质、式样、色调、尺寸等要统一协调。推行在城市外环路及出路口设置符合城市文化品位的工艺造型立柱广告,逐步取消城区内大型立柱广告。对现有户外广告有计划实施治理整顿,开展楼体广告、门头招牌的整治,按照“一街一景观、一路一特色”的理念,对沿街门头招牌进行特色打造,逐步取消楼体广告。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管理,清理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根治野广告,拆除未经批准和过期、废旧、残缺的户外广告、破旧牌匾和指示牌。(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城乡环卫一体化
规范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完善村庄日常保洁管理,按照标准配齐村庄保洁员,配备垃圾桶、垃圾箱、转运车辆和垃圾中转站。建立财政扶持、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等多元化筹资机制, 完善“户集中、村(居)收集、镇(街)转运、区(市)处理” 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化保洁管理,健全考核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作用。积极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城市管理文明执法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整治占道经营,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各种占道经营行为,严格规范背街小巷店外经营行为,划区定片,严控摊点。与临街单位和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餐厨油烟治理,全面取缔建成区范围露天烧烤摊点, 对烧烤经营业户实施备案管理,所有烧烤炉具及相关经营设备进店经营,配备油烟净化设备。建立完善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机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联动责任机制,对破墙开店、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重点整治,强力拆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率、GPS 安装率均达到 100,禁止带泥上路,做到渣土运输规范、无污染。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管理,治理乱停乱放,实现车辆泊位停放整齐规范。规范城管执法活动,执法队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执法标志标识,文明执法,亲情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协管人员管理规范,不得单独从事执法活动。扎实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积极推行“721 工作法”(即:70服务、20管理、10执法)。落实市容秩序“路长制”,制定并落实相关长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镇域路域长效管理
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镇域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室字〔2018〕87 号)要求,着力实施镇域路域“七改”“五治、五化”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实现镇域路域环境整洁、生态良好的目标。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标准,建立“部门主管、属地管理”的镇域路域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市政府各主管部门负责细化制定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城乡环境标准,并加强业务指导和专线监管。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中心作为责任落实主体,负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工作督导、专项整治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和落实本实施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按照任务分工,健全机构,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要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职责,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资金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统筹使用,在完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相关经费标准,建立城市管理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有效保障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等经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级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养护,提高环卫保洁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城管队伍执法装备水平。(责任单位:财政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按照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各级要认真对照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标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路长制”治理工作模式,围绕打造“精品街”目标,建立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和考评、监督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完善全民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月暗访、季考核、半年观摩、年终考评”的总要求,完善考评标准,优化考评手段。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成绩较差的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枣庄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考核办法
2.枣庄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考核标准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
枣庄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取得实效,促进城市长效管理,市政府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中心。
二、考核内容
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照明亮化管理、数字化城管、户外广告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文明执法、镇域路域长效管理等。
三、考核方式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的考核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全程参与。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一)月暗访。每月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不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中心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开展情况进行暗访。
(二)季考核。每季度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中心进行考核。将暗访情况和季度考核情况量化汇总,按照暗访成绩占 30、季度考核成绩占 70,列出考核依据和成绩, 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中心进行排名。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三)半年观摩会。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每半年在不同街道办事处召开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亮点现场观摩会,相互交流学习, 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创新做法,推动亮点工程深入实施。
(四)年终考评。年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中心季度检查考核得分计算年度平均分,按照优秀(850-1000 分)、良好(700-849 分)、合格(600-699 分)三个等次进行年终综合考评,并折算成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得分,报区考核办公室。
(五)考核点评会。定期组织召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中心负责人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考核点评会,公布考核成绩,分析点评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2
枣庄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考核办法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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