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0/2022-13351 主题分类 工商
成文日期 2021-05-30 发布日期 2021-05-30
发文机关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键词 双全双百;生命周期;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发文字号 枣高管办发〔2021〕8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枣庄高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高管办发〔2021〕8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各集团、运营公司:

《枣庄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枣庄高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0日


枣庄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号)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4号)要求,2021年在全区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与重点环节,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和个人出生、教育、工作、养老等阶段,对标全国最佳实践,以场景应用驱动服务创新,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着力构建政务服务新模式。2021年6月底前,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山东•枣庄”掌上服务等平台设置枣庄政务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12月底前,完成高频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

二、工作原则

(一)推进“极简办”。提升办事平台功能,发挥数据支撑作用,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打造最优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智能办,实现办事渠道多样化、办事方式便捷化、办事过程极简化。

(二)深化“集成办”。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拓展延伸“一链办理”,推动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办理。

(三)推行“全域办”。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点服务便利化、跨域服务通办化,推动更多事项就近可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5月底前,有关部门围绕“双全双百”事项清单,主动寻标对标,对本系统本领域有关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事项要素实施同源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办理”。推动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标准化、可量化,12月底前,实现更多事项“秒批秒办”“无感审批”。(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相关部门负责)

(二)打造集成服务场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6月底前,根据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场景划分,各牵头部门积极与市对口部门协调沟通,全面梳理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与市级协同统一最优服务标准,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不断扩大“一链办理”服务范围,满足企业和群众多种应用场景的办事需求。(责任分工见附件1、2)

(三)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服务标准,对各种无法律依据的要件和兜底条款进行全面清理,推权入笼,再造流程,实现事项办理全流程标准化运作。各牵头部门组织各协同部门,优化服务流程,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7月底前编制完成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责任分工见附件1、2)

(四)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成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有关部门针对具备条件的关联事项,梳理事项数据需求,6月底前建立数据共享应用清单;12月底前按照清单需求,通过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国家部委、省市数据资源跨级共享应用,实现事项办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和功能优化。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为政策推送、精准服务、高效监管等提供支撑,逐步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区相关部门配合)

(五)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 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规范,9月底前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山东•枣庄”掌上服务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12月底前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置相关事项办事窗口,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提升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相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 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本部门本领域政务服务“双全双百” 事项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抓好任务落实。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统筹协调,组织编制“双全双百”事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知晓度、参与度,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流程优化和办事需求,及时扩展充实“双全双百”事项清单,探索推出更多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场景,强化宣传和应用,形成持续迭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加强督促调度,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平台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为科学施策、改进决策提供支撑;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各街道、各部门相关工作落实和服务评价情况将纳入全区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


附件:1.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docx

      2.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docx


枣庄高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2020年我区“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经验和做法,围绕高频重点领域,按照省、市推出107项“全省通办”事项,2021年6月底前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34项“跨省通办”事项在我区落地;同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新一批(4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落实。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推出更多“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事项。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要求,全面认领通办事项,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明确事项的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等;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明确“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事项“收受分离”职责分工,优化整合业务流程;按照“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服务标准,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相关部门负责;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平台数据支撑。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融合。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优化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移动端服务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相关部门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提升线下大厅办事能力。区政务服务大厅和有关专业大厅要完善“通办”专窗设置,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可延伸到街道、村(社区) 和园区。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帮办代办和协调联动机制,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身份核验、材料寄递等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相关部门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充分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双向物流、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相关部门负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大力拓展“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和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在街道或村(社区)和园区推广上述做法。(区相关部门负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六)不断优化“多地联办”。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区相关部门负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事项协同办理、问题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组织认领和梳理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牵头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对上做好对接、对下做好指导。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做好“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 的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政务服务大厅要主动推介,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及成效,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评价。“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省、市政务服务有关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要同步推进“好差评”工作, 完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相关指标评价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公开,评价数据全量、实时上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附件:1.国家“跨省通办”事项任务分工.docx

      2.2021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清单.docx



文件文字版:

枣高管办发[2021]8号(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枣庄高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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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高管办发[2021]8号(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枣庄高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