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0/2023-0066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发文机关 | 生态环境分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枣高环〔202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印发《“满意环保”争先进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高环〔2023〕4号
各科室,各街道环保办:
现将《“满意环保”争先进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满意环保”争先进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区满意度创建活动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问题充分解决,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满意枣庄”创建活动为主线和抓手,以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抓落实、求突破,重点攻坚、全面提升,以更硬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手段,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任务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最好标准,聚焦居住环境质量提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通过努力,达到居住环境调查指标 2023年年底省满意度测评在全省136个县(市、区)中排名不低于前70位。
三、方法措施
(一)聚焦问题消号清零抓整改
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环保督察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群众信访件等反馈问题,建立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台账、民意收集平台问题台账、自由渠道问题台账等问题台账,将群众反映问题细分为投诉举报、咨询、建议三大类,分门别类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执法监测科,各街道环保办
工作要求:每月完成阶段性目标,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 聚焦常态长效机制抓督导
建立“月调度”制度,每月汇总任务台账推进落实情况,对反馈及梳理问题分析研判、定期通报,强化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双月会”制度,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召开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疑难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建立“季督导”制度,每季度对台账中记录的问题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回访情况实行绿黄红分级管理,对于一次办理满意的标记绿标,对一次办结不满意的标记黄标,对两次及以上办理仍不满意的标记红标;对于重复访和不满意的问题建立重要问题督办台账,明确科室、专人盯办。
责任单位:综合科、执法监测科,各街道环保办
工作要求:每月调度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双月召开工作推进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改督导。
(三)开展专项攻坚行动
聚焦承担的居住环境调查领域群众不满意的空气质量、水污染、工业企业噪声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攻坚行动。
1、开展大气专项治理行动。对重点排放单位,特别是群众周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专家把脉问诊,点穴式督导帮扶,精准减少异味影响,让群众感受到空气环境质量的变化。
责任单位:执法监测科、污染防治科,各街道环保办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开展流域水质专项治理行动。以蟠龙河、宏图河、凤凰台断面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沿线企业排污排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确保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协调综合执法等部门做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严防城市黑臭水体复黑反黑,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科室:执法监测科、项目管理科,各街道环保办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
3.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依据《枣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综合施策原则,梯次完成3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责任科室:项目管理科
工作要求:11月底前,全力完成市下达的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4、开展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专项治理行动。以创建“无废城市”为抓手,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行为定期排查,推动环境风险“归零”。
责任科室: 执法监测科,各街道环保办
工作要求:长期坚持。
5、开展工业企业噪声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扰民排查整治,对工业企业等噪声源加强监管,尤其是在各类考试期间持续开展噪声巡察,进行联合执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责任科室: 污染防治科、执法监测科,各街道环保办
工作要求:长期坚持。
6、开展工业废气异味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整治,重点整治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家具制造等企业排放的有机废气,对照行业排放标准,配套安装异味净化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责任科室: 污染防治科、执法监测科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四)聚焦环保服务抓提升
1、开展项目建设服务提升行动。扩大“优化服务、包镇联企”范围,通过入企走访、政企恳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我区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诉求,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科室: 项目科
工作要求:长期坚持
2、开展机动车检验服务提升行动。在全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推广交车代检“交钥匙”服务,做到“专、接、送、办”,积极推广“线上预约、错峰办理”,优化机动车检验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审车满意度。
责任科室:执法监测科
工作要求: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3、开展“环保管家”式监督帮扶服务提升行动。探索“企业联系卡”,“行政执法联系点”机制,畅通线上交流渠道,全力提升执法帮扶质效。打造执法实训基地,在原有业务培训机制基础上,建立污水处理,污染源在线监测等行业实训基地,通过“在线+线下”业务实训,助力企业补短板、强弱项、谋发展,全面提升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水平。
责任科室:执法监测科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五)聚焦宣传引导抓提升
1、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围绕2023年“六·五”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综合科,各街道环保办
2、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宣传专项攻坚行动成效,正面报道工作成果,反面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到满意。
责任科室:综合科
3、加强新媒体推广和应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门户网站”和“枣庄高新环保”微博的推介影响,定期更新环保工作动态、发布环境质量及环保科普知识等内容,加强与网民的交流互动,拉近与公众的距离,争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科室:综合科
工作要求:每月开展,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组—工作组—专班”三级体系,压实“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三级责任,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搭建“满意环保”工作专班,推进具体工作落实。
(二)建立闭环机制。对所有台账问题实行销号制管理,有针对性的做好问题解决和反馈,建立“发现问题、调查问题、督促整改”的工作闭环机制,对台账问题整改过程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反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定期跟踪反馈阶段进展情况,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重复投诉;对已完成销号的及时进行回访,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三)注重统筹兼顾。把深化“满意环保”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做到两不误、共促进。要对照全年工作计划目标,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各项惠民政策、惠民实事推进落实,以工作落实的成效提升环保工作的公信力,从根本上提升群众满意度。
文件文字版:
枣高环〔2023〕4号 关于印发《“满意环保”争先进位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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