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0/2022-1339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发文机关 | 生态环境分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枣高环〔202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印发《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满意环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高环〔2022〕3号
各科室,各街道环保办:
现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满意环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满意环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区关于“满意枣庄”创建活动相关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问题充分解决,努力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满意枣庄”创建活动为主线和抓手,以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抓落实、求突破,重点攻坚、全面提升,以更硬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手段,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任务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最好标准,聚焦居住环境质量提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通过努力,达到居住环境调查指标“保70争50”的目标,即力争全省前50位,不低于全省第70位。
三、方法措施
(一)全面梳理问题台账
认真梳理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和群众信访件等反馈问题,建立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台账、民意收集平台问题台账、入户(企)遍访问题台账、自由渠道问题台账等4个问题台账,将群众反映问题细分为投诉举报、咨询、建议三大类,分门别类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综合科、执法监测科,各街道
工作要求:每月完成阶段性目标,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月调度”制度,每月汇总任务台账推进落实情况,对反馈及梳理问题分析研判、定期通报,强化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双月会”制度,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召开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疑难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建立“季督导”制度,每季度对台账中记录的问题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回访情况实行绿黄红分级管理,对于一次办理满意的标记绿标,对一次办结不满意的标记黄标,对两次及以上办理仍不满意的标记红标;对于重复访和不满意的问题建立重要问题督办台账,明确科室、专人盯办。
责任单位:综合科、执法监测科,各街道
工作要求:每月调度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双月召开工作推进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改督导。
(三)开展专项攻坚行动
聚焦承担的居住环境调查领域群众不满意的“空气质量差”、“水污染严重”、“工业企业噪声大”等问题,组织开展7个专项攻坚行动。
1.环评审批质效提升行动。针对79个重点项目建立一对一台账,完善环评审批程序,优化分级审批流程。通过入企走访、政企恳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我区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诉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丰富“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等形式,实现企业“零跑腿”办理、“一次性办结”,持续提升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科室:项目管理科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
2.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依据《枣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治理、综合施策原则,梯次完成3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责任科室:项目管理科
工作要求:11月底前,全力完成市下达的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3.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对辖区入河排污口治理,持续开展断面巡察,促进河流水质提升,改善生态面貌。
责任科室:项目管理科
工作要求:长期坚持。
4.“绿色”护考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类考试期间开展噪声巡查,进行联合执法,对建筑工地等噪声源加强监管整治,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责任单位:执法监测科,各街道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5.开展夏季VOCs专项整治行动。对26家重点企业,特别是群众周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专家把脉问诊,点穴式督导帮扶,精准减少异味影响,让群众感受到空气环境质量的变化。
责任单位:污染防治科、执法监测科,各街道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6.开展环保执法规范提升行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全过程留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建立正面企业清单制度,寓监管于服务,推行智慧化执法,精准查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无事不扰。
责任科室:执法监测科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7.开展机动车检验服务提升行动。在全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推广交车代检“交钥匙”服务,做到“专、接、送、办”,积极推广“线上预约、错峰办理”,优化机动车检验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审车满意度。
责任科室:执法监测科
工作要求: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
1.通过开展“六·五”环境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宣传,让群众零距离感受环保、体验环保、了解环保,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
责任科室:综合科
工作要求:5月底前完成“六·五”环境日活动的准备工作;鼓励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备环保设施开放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适时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
2.充分利用“高新环保”微博的推介影响,定期更新环保工作动态、发布环境质量及环保科普知识等内容,加强与网民的交流互动,拉近与公众的距离,争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科室:综合科
工作要求: 每月开展,长期坚持。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及时分析报告,抓早抓小,妥善处置,果断化解,促进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
责任单位:执法监测科,各街道
工作要求:每月开展,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威海、荣成先进经验,构建“党组-工作组-专班”三级体系,压实“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三级责任,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统筹协调、联合调度两个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工作组组长。同时搭建工作专班,推进具体工作落实。
(二)建立闭环机制。对所有台账问题实行销号制管理,有针对性的做好问题解决和反馈,建立“发现问题、调查问题、督促整改”的工作闭环机制,对台账问题整改过程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反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定期跟踪反馈阶段进展情况,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重复投诉;对已完成销号的及时进行回访,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三)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共促进。要对照全年工作计划目标,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各项惠民政策、惠民实事推进落实,以工作落实的成效提升环保的公信力,从根本上提升群众满意度。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满意环保”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洪清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强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振兴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种 庆 兴仁街道乡村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 震 兴城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先念 张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 晶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项目管理科科长
于 辉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监测科科长
张爱丽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综合科科长
王洪雷 兴仁街道办事处环保所所长
田家平 兴城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吕高洋 张范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统筹协调、联合调度两个工作组,由刘强、朱振兴同志兼任工作组组长,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各街道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分头推进本辖区群众满意度工作。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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