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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结合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联系(地址:薛城区光明西路1699号高新区管委会4楼,邮政编码:277800;电话:0632-8061317;传真电话:0632-8693058;电子邮箱:gxqgt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严格按照省市区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重点信息领域公开。现将相关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年报、通知公告、信息动态等内容。2023年在网站上累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信息100余条,涵盖了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水气热管理等百姓关注的信息。

高新区国土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均已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复办理。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期依规进行回复。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对比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反复校对。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反馈。

(四)平台建设

结合群众需求,在专题专栏中增加公共企事业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询供水和供热信息,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的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培训用力不够,政务公开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采用文字、图片、表格、短视频、现场解读等多种形式公开,更加方便公众理解;二是提升主动公开的精准度,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有关文件信息,满足群众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管理、追责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根据《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责任公开事项落实到位,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明确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制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等工作,促进高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未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通过政务公开网址用多种形式展示我局工作情况。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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