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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1-18

2021年,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有关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情况,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1年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3条。

2)其他方式。2021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收到申请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枣庄高新区政府网站,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统一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展示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综合管理部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负责推进、协调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日常监督机制。每月定期排查各专栏信息上传情况运行等工作情况。

2.加大考核培训力度。积极参与上级举办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公开与政府公报、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群策群力,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信息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联系(电话:0632-8993311,电子邮箱:lndsj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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