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公安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及市公安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局领导工作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制度,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序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涉及法律法规等事项进行审签,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涉密、不泄密的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发布充分保障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安分局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信息80条,行政许可52条,行政处罚76条,行政强制19条,行政诉讼1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有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人事职能、政府公告公示、部门工作动态等,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52

1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76

160

行政强制

18

+19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不够广,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2.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1.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实效,强化监督考核制度,发布相应考核细则,设立信息报送数量标准,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从数量与质量两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2.创新公开形式,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条例、应诉能力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累积经验,扩充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便捷了群众对其想知晓的政府信息的查找,加强了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公安分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规范信息发布标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32-7523515,电子邮箱:gxga1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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