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公安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及市公安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局领导工作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制度,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序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涉及法律法规等事项进行审签,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涉密、不泄密的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发布充分保障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安分局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信息80条,行政许可52条,行政处罚76条,行政强制19条,行政诉讼1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有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人事职能、政府公告公示、部门工作动态等,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1 |
+52 |
10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4 |
+76 |
160 |
行政强制 |
18 |
+19 |
3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不够广,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2.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1.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实效,强化监督考核制度,发布相应考核细则,设立信息报送数量标准,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从数量与质量两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2.创新公开形式,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条例、应诉能力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累积经验,扩充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便捷了群众对其想知晓的政府信息的查找,加强了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公安分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规范信息发布标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32-7523515,电子邮箱:gxga1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