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投资促进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区政务公开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较好保障了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有关通知要求,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公信度不断提高,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及时更新机构职能,编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高新区投资促进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无回应解读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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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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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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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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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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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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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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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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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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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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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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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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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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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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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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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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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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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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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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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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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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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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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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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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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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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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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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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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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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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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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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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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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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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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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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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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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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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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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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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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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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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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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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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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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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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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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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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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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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