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自: 时间:2018-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有关通知要求,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新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7年高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0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15见。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50条。

2、政务微博。2017年发布信息38条。

3、政务微信。2017年发布信息339条。

4、其他方式。2017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8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5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1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65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6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2017年收到申请数7件,当面申请数2件,传真申请数1件,网络申请数1件,信函申请数3件,按时办结数7件。

(二)2017年申请办结数9件,按时办结数9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

(三)2017年申请答复数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7年,高新区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被举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高新区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保守信息数为1145条,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3个,设置政府查阅点2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37人,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1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7次,接受培训人数554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人员少,致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度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

枣庄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附件:枣庄高新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2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0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50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8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39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8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6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7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3

5、其他方式

(二)申请办结数

9

1、按时办结数

9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位置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保守信息数

1145

(一)纸质文件数

1144

(二)电子文件数

1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3

(一)区()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1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2

九、区(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期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2

(一)区(市)政府及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12

(一)区(市)政府及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证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3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适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费用)

万元

1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7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