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来自: 时间:2018-01-14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有关通知要求,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2017年高新区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2017年,科技局未发生依申请信息公开事件;2017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被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时限要求严、人员少,发布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高新区科技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区科技局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二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深化工作推进部署。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定期召开部署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部署工作方向。二是强化月调度推进机制。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发布情况及信息发布时效性情况进行调度,以制度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新区科技局基本能按照《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特殊事项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