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5-00965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16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近日,枣庄高新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修订印发《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适用于枣庄高新区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规范,要求各地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我区现行《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启动条件、管理要求已不符合最新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修订了《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修订《应急预案》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明确组织机构与各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三部分明确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解除流程,以及区域应急联动内容。

    第四部分提出应急响应分级、要求及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明确应急响应的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至第十部分明确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三、修订内容及特色亮点

    一是优化了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删除了臭氧(O3)预警启动标准、减排比例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相关内容。应急措施范围由原来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改为“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其中,出现细颗粒物(PM2.5)重污染天气,要按本预案要求处置应对;出现臭氧(O3)重污染天气,要加大涉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源监管,及时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出现沙尘重污染天气,要视情况加强扬尘源监管。

    二是调整了预报、预警发布时间。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不仅有利于区域共同减排,可以最大限度减缓污染积累,降低污染程度;而且可以提前告知社会做好应对准备,提示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活,全社会共同应对。

    三是明确了应急响应措施。针对不同预警等级启动不同的响应措施。对39个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并根据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涉及居民供电、供暖、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以及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不采取停限产措施。通过以上管控措施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四、《应急预案》与上级政策有何异同

    与上级政策文件相比,《应急预案》既一脉相承,又立足枣庄高新区实际,紧密围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应急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区行政审批局纳入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明确在重污染天气应对下做好成品油监督、散煤销售监管等方面工作,凝聚合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是应急响应流程更加高效。减少1项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根据市应急指挥部会商情况在官方网站同步发布预警信息,给各个单位、企业更加充裕的时间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是区域应急联动更加紧密。按照市指挥部要求与相邻区(市)同时启动同一等级应急响应,加大联合执法,协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首席解读顾问:王众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9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