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095
- 主题分类:媒体解读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6日
- 标 题:【媒体解读】:枣庄高新区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
- 效力状态:有效
【媒体解读】:枣庄高新区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山东省枣庄高新区近日对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作出修订,重点调整颗粒物预警启动标准,新增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完善责任追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共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公开、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十个部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整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应急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实行城市预警。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分别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预测由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持续2天及以上中度污染,可启动臭氧预警,启动O3重污染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须按照区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区应急指挥部按照要求及时修订城市应急减排清单,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污染源普查和源清单编制成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城市主要涉气企业的,也要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其他行业视情纳入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制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同时认真核算应急减排基数和各级别预警条件下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确保满足应急减排要求,实现预期应急减排效果。
在颗粒物预警启动标准方面,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将黄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预测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AQI>3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日AQI达到500,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新修订的预案首次将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纳入应急预案,规定臭氧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提出在臭氧污染达到预警条件时可以发布臭氧预警,明确了臭氧重污染预警发布程序、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同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保障类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等,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按规定对环保绩效降级处理或移出保障类清单。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