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9-01408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供电公司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9月18日
  • 标  题:高压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高压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指南​

高压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指南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 您办理业务,建议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说明   

    您办理的是高压新装(增容)业务,在山东地区,高压 是指 10 千伏及以上(10 千伏、35 千伏、110 千伏、220 千 伏和 500 千伏)的电压等级,通常报装容量在 100 千伏安以 上(济南、青岛、烟台市区在 160 千伏安以上)。如果您的 报装容量在 100 千伏安及以下(济南、青岛、烟台市区在 160 千伏安及以下),您可申请办理低压非居民新装。   

二、业务办理程序  

高压新装(增容)业务办理共分为 4 个流程,分别是申 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和验收送电。具体情 况如下:   

(一)申请受理   

1.您可以到供电营业厅、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掌上电力、 彩虹营业厅等线上渠道申请用电,建议您注册彩虹营业厅, 您可以通过彩虹营业厅向我们传递办电所需资料,我们也将 通过彩虹营业厅向您传递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供电方案答复 书和竣工验收单等资料。   

2.您申请用电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您的营业执照 2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您办理 用电业务,您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您的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是指您用 电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如果 您是租赁用电,请提供与原用电地址产权所有人的租赁协 议,并需提供承租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如 果您提供法院判决文书,该判决书上必须有该产权属于您的 字样;如果您的用电地址位于乡镇,无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 使用权证明,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如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用电项目立项手续。如果您申请的用电项目是高 危或重要项目、高耗能或高污染项目,您还需提供县级及以 上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规 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您申请的用电项目是采 矿项目,您还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如您申请学校、敬老院等涉及国家优待电价用电 项目,您还需提供当地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政府部门核发 的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等资质证明,或 先按应核定电价申请,待资质证明批复后再为您修改电价。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则上应提供原件(副 本也可),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房屋产 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原则上应提供 原件,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可 提供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立项 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可提供复印件,但应加盖公章。   

3.上述材料齐全后,我们才能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 但如果您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我们将“一证启动”,为您 提供用电前期咨询服务,并可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提供项目前 期咨询答复书,以便您开展设计。   

4.如果您的用电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非常抱歉, 我们将不能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如果已经受理您的用电申 请,我们会退还您的用电申请并终止业务办理流程,具体情 况将由我们的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判断并答复,请您谅解。   

(二)供电方案答复   

1.受理您的用电前期咨询或用电申请后,我们工作人员 会与您预约现场勘查时间,并按与您预约的时间,对您的用 电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能现场答复供电方案的, 我们将现场答复供电方案,不能现场答复的,10 千伏及以下 单、双(多)电源客户会在申请后的 5、7 个工作日内答复 供电方案;35 千伏客户会在申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答复供 电方案;110 千伏及以上单、双(多)电源客户会在申请后 的 15、30 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   

2.我们提供的项目前期咨询答复书中,主要包括接入电 源方案和计量方案;提供的供电方案答复书中,主要包括用 电申请概况、接入系统方案、受电系统方案、计量计费方案 和其他事项等,如果您需要双(多)电源供电,我们会在供 电方案中明确需交纳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3.项目前期咨询答复书和供电方案答复书都可以作为您 开展电气设计的依据,我们会按照答复书为您开展设计审查 和竣工验收,为保证您用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请您务必按 照答复书的内容开展电气设计。   

4.答复方案后,您可以开展电气设计并进行电气施工。 为保证您用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请您 务必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对 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设计情况判定是否需发起行政审批。具体 资质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可承担所有行 业规划红线内、外电气设计;工程设计行业甲、乙级资质可 承担本行业规划红线内电气设计;工程设计电力(送、变电)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相应等级的规划红线内电气设 计;规划红线外的线路工程,应提供工程设计电力(送、电)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10 千伏电压等级的施工和试验应具备 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5 千伏电压等 级的施工和试验应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110 千伏电压等级的施工和试验应具备三级及以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20 千伏电压等级的施工 和试验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可从事所有电压等 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外省施工单位到我省从事电力设施 安装活动时,应先到山东省能源监管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施工。   

(三)行政审批   

1.供电企业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窗口统一受理 10 千 伏及以下的规划许可、绿地占用审批、占路许可、掘路/涉路 许可申请,并审核资料。资料包括: (1)如您需办理规划审批,需提供建设工程线路走径 图及说明,经专家评审论证的工程设计方案需提供专家评审 会议纪要。 (2)如您需办理绿地占用审批,需提供绿地占用施工 计划及方案(含经审查的施工图)。 (3)如您需办理占路审批,需提供施工路段交通布控 (组织)方案。 (4)如您需办理涉路审批,需提供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根据《山东省涉路工程技术评 价办法》要求,提供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 技术评价报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5)如您需办理掘路审批,需提供施工计划及方案、 经审查的施工图。   

2.如您提供的资料不全,我们将在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告知您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统一出具《审批服务事项补正通 知书》。   

3.资料齐全后,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窗口将行政许可 申请转递至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受理供电 企业转递的行政许可申请并审核,如不符合办理条件,将退 回供电企业并说明原因,由供电企业统一告知您。   

4.正式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 如需您修改补正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直接通知并指导您修 改补正。   

(四)外部工程实施   

外部工程实施包含两部分:一是我们的电网配套工程 (如有),我们承诺 10 千伏电网配套工程在 20 个(有土建 工程的 30 个)工作日内建设完成。二是您自己建设的电气 工程,包含线路工程(如有)和受电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您的用电项目是高危、重要项目、有特殊负荷(高 次谐波、冲击性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性负荷等)的项目, 或双(多)电源项目,为保证您的用电安全,我们需要为您 的电气工程开展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其他项目不需设计审 查和中间检查,我们将在竣工检验环节对您的设计、施工和 试验单位资质、施工图纸与竣工资料合并审验。   

2.受理您设计审查申请后,我们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设计审查。为您的电气工程开展设计审查时,除审查您选择 的设计单位资质外,我们还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主接线方式、运行方式、 线缆规格应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20 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3-110 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66 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等规范 和供电方案的要求;通信、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设置应符 合《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1-2010)等有关规程;电能计量和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 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国家电网公司 智能电能表以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 (2)对于重要客户,还要审查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 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等,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3)对具有非线性阻抗用电设备(高次谐波、冲击性 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性负荷等)的特殊负荷客户,还要 审核谐波负序治理装置及预留空间,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是否 满足有关《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1993)等规程、 规定要求。  

3.受理您中间检查申请后,我们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中间检查。为您的电气工程开展中间检查时,我们主要检查 您选择的施工、试验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涉及电网 安全的隐蔽工程施工工艺、计量相关设备选型等项目。  

4.我们为您提供了几个电气工程的典型设计和验收标 准,请您参考。   

(五)验收送电   

1.在验收前,如果您有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请及时交纳。 我们会同您签订供用电合同,并为您安装计量装置,如果您 是 T 接在 10 千伏架空线路的客户,我们还会为您安装柱上开关(含跌落式熔断器),请您配合。   

2.您的电气工程完工需要进行竣工检验时,你可通过电 话、彩虹营业厅等方式提出检验申请,并准备好以下资料: (1)设计、施工和试验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之 前已提供可不需再提供)。 (2)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3)电气工程的交接试验报告。 (4)主要设备的合格证明和型式试验报告。 3.现场检验时,我们主要查验以下几个方面: (1)电源接入方式、受电容量、电气主接线、运行方 式、无功补偿、自备电源、计量配置、保护配置等是否符合 供电方案; (2)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 行业等技术标准,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气产品; (3)试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合格; (4)计量装置配置和接线是否符合计量规程要求,用 电信息采集及负荷控制装置是否配置齐全,是否符合技术规 范要求; (5)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及谐波源设备是否采取有 效的治理措施; (6)双(多)路电源闭锁装置是否可靠,自备电源管 理是否完善、单独接地、投切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7)重要电力用户保安电源容量、切换时间是否满足 保安负荷用电需求,非电保安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完整有效; (8)其他资料或记录(根据需要提供)。  

4.如果您的电气工程已验收合格,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 议已签订,业务相关费用已结清,10 千伏电压等级会在您申 请竣工检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送电,35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会在您申请竣工检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竣 工检验,具备送电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送电。   

三、注意事项   

1.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除多(双)电源的高可靠性供电 费用外,我们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2.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您可通过掌上电力 APP、彩虹营 业厅等查询业务办理进程。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 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拨打 95598 热线咨询。 附件:1-1-1.10 千伏典型设计 1-1-2.10 千伏验收标准 附件 1-1-1 10 千伏典型设计   

一、高供高计(500 千伏安及以上)配电室安装示意图 (一)适用标准 本典型设计适用于 10 千伏架空线路 T 接、配电室安装、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的用电项目。 (二)注释 注 1:架空飘线,导线型号及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注 2:此杆为附杆,630 千伏安及以上安装断路器,500 千伏安及以下安装跌落式熔断器,都由 供电公司提供。 注 3:电力电缆截面根据具体负荷大小选择,敷设方式及电缆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沿电缆 敷设路径方向埋设电缆标示桩。土建部分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注 4:配电室一次系统图及配电室内设备安装由自主选择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 注 5:高压计量柜内的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满足供电方案要求,柜体加装联锁,预留电能表、 负控终端和二次巡检仪安装位置。 (三)说明 此示意图仅作为参考。   

二、高供高计(500 千伏安及以上)箱式变电站安装示意图 13 (一)适用标准 本典型设计适用于 10 千伏架空线路 T 接、箱式变电站安装、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的用电项目。 (二)注释 注 1:架空飘线,导线型号及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注 2:此杆为附杆,630 千伏安及以上安装断路器,500 千伏安及以下安装跌落式熔断器,都由 供电公司提供。 注 3:电力电缆截面根据具体负荷大小选择,敷设方式及电缆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沿电缆 敷设路径方向埋设电缆标示桩。土建部分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注 4:箱式变电站一次系统图及设备安装由自主选择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但根据 《20 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规定:箱式变电站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 800 千伏安。 注 5:高压计量柜内的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满足供电方案要求,柜体加装联锁,预留电能表、 负控终端和二次巡检仪安装位置。 (三)说明 此示意图仅作为参考。   

三、高供低计(400 千伏安及以下)配电室安装示意图(一)适用标准 本典型设计适用于 10 千伏电缆或架空线路 T 接、配电室安装、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的用电项目。 (二)注释 1.电缆 T 接。 注 1:架空飘线,导线型号及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注 2:此杆为附杆,柱上开关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由供电公司提供。 注 3:电力电缆截面根据具体负荷大小选择,敷设方式及电缆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沿电缆 敷设路径方向埋设电缆标示桩。土建部分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注 4:一次系统图及配电室内设备安装由自主选择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计量柜内 的电流互感器满足供电方案要求,预留电能表、负控终端和二次巡检仪安装位置。 2.绝缘线架空 T 接 注 1:架空飘线,导线型号及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柱上开关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由供电公 司提供。 注 2:一次系统图及配电室内设备安装由自主选择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计量柜内 16 的电流互感器满足供电方案要求,预留电能表、负控终端和二次巡检仪安装位置。 (三)说明 此示意图仅作为参考。   

四、高供低计(400 千伏安及以下)箱式变电站安装示意图 (一)适用标准 18 本典型设计适用于 10 千伏架空线路 T 接、箱式变电站安装、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的用电项目。 (二)注释 注 1:架空飘线,导线型号及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注 2:此杆为附杆,柱上开关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由供电公司提供。 注 3:电力电缆截面根据具体负荷大小选择,敷设方式及电缆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沿电缆 敷设路径方向埋设电缆标示桩。土建部分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注 4:箱式变电站一次系统图及设备安装由自主选择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 注 5:计量柜内的电流互感器满足供电方案要求,预留电能表、负控终端和二次巡检仪安装位置。 注 6:高压侧装设负荷开关(带熔断器保护)并加装避雷器。 (三)说明 此示意图仅作为参考。    

五、高供低计(400 千伏安及以下)台架安装示意图(一)适用标准 本典型设计适用于 10 千伏电缆或架空线路 T 接、台架安装、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的用电项目。 (二)注释 1.电缆 T 接。 注 1:架空飘线,导线型号及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注 2:此杆为附杆,柱上开关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由供电公司提供。 注 3:电力电缆截面根据具体负荷大小选择,敷设方式及电缆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沿电缆 敷设路径方向埋设电缆标示桩。土建部分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注 4:一次系统图由自主选择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计量柜内的电流互感器满足供 电方案要求,预留电能表、负控终端和二次巡检仪安装位置。 2.绝缘线架空 T 接 注 1:架空飘线,导线型号及长度由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柱上开关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由供电公 司提供。 注 2:柱上开关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由供电公司提供。  注 3:一次系统图由自主选择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计量柜内的电流互感器满足供 电方案要求,预留电能表、负控终端和二次巡检仪安装位置。 (三)说明 此示意图仅作为参考。附件 1-1-2 10 千伏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验 收 标 准 具体评价标准 电缆/架空 线路 架空线路是否符 合要求 1.T 接杆号应与答复书一致,线径应满足申请容量要求。 2.架空绝缘线路所有带电裸漏部分应进行绝缘化处理(验电接地环除外)。 3.10kV 架空导线宜选择绝缘线,用户支线及接户线宜采用架空绝缘线或电力电缆;非绝缘线路的 T 接杆、耐张杆、转角杆 宜进行绝缘化处理。 4.电杆应有永久性的、清晰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标明线路名称、杆号等运行标识。 电缆线路是否符 合要求 1.电缆管道与其他管线的间距需满足相关规程要求,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 1m,交叉时 不应小于 0.5 米,当条件受限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2.电缆沟深度不低于 80cm,宽度不低于 60cm。 3.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电缆穿管两端、转角人井等地方,应装设电缆标志牌,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挂装应 牢固,并写明线路名称、起止点、长度、敷设时间、敷设单位、产权单位等内容。 4.电缆支架安装及接地符合要求。 变压器 油浸式变压器是 否符合要求 1.变压器测温系统完好,准确测量变压器上层油温。 2.外壳与中性点应分别可靠接地,根据不同容量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标准,现场测量接地电阻是否与试验报告数据相符。3.变压器密封性良好,油位正常无渗油、缺油现象。 4.高压电缆头制作工艺达到标准规范,高压电缆进、出线处应固定(不能固定到三指套上),并采用防火泥封堵完好。 5.变压器高压侧应加装绝缘护罩。 6.变压器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变压器四周距离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7.新装或更换的变压器必须选用 SCB10 及以上系列的低损耗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是否 符合要求 1.无有害气体腐蚀等使绝缘子出现爬电痕迹和碳化现象及变色现象。 2.变压器风机是否达到运行正常要求,覆盖物是否清理。 3.浇注型绕组和相间连接线无积尘、龟裂、变色、放电现象。 4.外壳与中性点应分别可靠接地。 5.高压电缆头制作工艺达到标准规范,高压电缆进、出线处应固定(不能固定到三指套上),并采用防火泥封堵完好。 6 变压器高压侧应加装绝缘护罩。 7.配电室配电盘前后绝缘垫齐全完备,并符合相应设计绝缘要求。 高、低压开 关柜 设备安装是否符 合要求 1.高低压成套设备安装符合要求,连接是否牢固,安全距离符合要求。2.接地网电气完整,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开关柜内部是否 符合要求 1.操作机构各电气部分连接牢固,无生锈卡涩情况。 2.高低压柜内带电部位相间、对地安全距离符合相应设计要求。 3.“五防”(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防止带接地线合断路器;防止误入 带电间隔)装置齐全、可靠。 4.高、低压开关柜通风和封堵符合相应设计要求。 5.熔断器熔体规格、外观完好无异常,熔断器及熔体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隔离开关不存有十不现象(偏离、振动、过热、锈蚀、打火、污脏、疲劳、断裂、烧伤、变形)。 7.断路器定值与所保护电气设备容量相适应,能够有效起到保护作用。 土建 配电室设备安装 情况符合要求 1.配电室应设高压室,低压室,油式变压器与配电柜应分开放置,与墙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500kVA 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单独设置一间配电室,应设渗油池,池底铺设鹅卵石,并做好防火措施。 3.配电室内铺设足够的绝缘垫皮。 箱变操作通道符 合要求 1.应满足能够安全方便地进行正常操作、检查和维护 2.箱变内带有操作通道时,其宽度应适于进行任何操作和维护,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0.8m 配电室尺寸是否 符合安全要求 1.配电室内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要留有一定安全距离,满足规程要求。 2.长度大于 7m 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 60m 时,宜增加一个出口。 25 防护措施完善 1.配电室、箱变、电容器室的门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措施。 2.配电室、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3.高压配电室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 1.8m,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5.挡鼠板符合要求,高度不低于 50cm。 6.配电室、箱变及周围无危及安全的堆积物。 安全工器 具 安全工器具齐全 有试验合格证且 在有效期 1.绝缘靴、绝缘手套、零克杆、验电笔、接地线、绝缘垫、安全帽等工器具齐全合格,定置摆放在工具橱柜内。 2.绝缘靴、绝缘手套、零克杆、验电笔、接地线、绝缘垫、安全帽等按照试验周期进行试验并应试验报告和试验合格证。 消防设施 配备 消防装置配置齐 全,均有合格证、 无过期现象 1.消防设施配置齐全、配置数量符合要求,均有合格证。 2.消防设施安放位置正确,无过期现象。 遮拦、警示 牌 遮拦、设备警示牌 安装按规定要求 安装齐全 1.遮拦应采用塑钢或不锈钢制作,封闭式安装,外围尺寸符合要求,门应向外开且安装牢固,安全警示牌应齐备。 2.变压器遮拦高度不低于 1.7m,遮拦与地间缝隙不能大于 10cm。 3.配电室遮拦应保证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上墙图板 上墙图板齐全 1.配电室内应安装上墙图板且安装牢固。 2.上墙图版内容包括一次系统接线图,双电源(自备电源)操作流程步骤要求,配电室管理办法,值班制度等。  

备注:此标准仅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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