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753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高级主管张磊解读《关于调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领导小组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高级主管张磊解读《关于调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防汛安全生产批示及防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相关安全工作,有效遏制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本着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积极开展安全度汛专项巡查,确保平稳度汛。
二、出台目的
抓好高新区城区防汛,组建抗洪抢险应急队,调配防洪排涝物资及防汛车辆。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鲁汛旱发〔2024〕2号)、《枣庄市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城市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枣城汛〔2024〕1号)、《枣庄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枣高汛旱发〔2024〕2号)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调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是调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抢险救援小组。
五、执行标准
《通知》自2024年3月22日起施行。《通知》规定与相关法律规章等不一致的,以法律规章等为准。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部门: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解读人:张磊
政策咨询电话:0632-826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