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217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22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资深主管孙法选解读《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资深主管孙法选解读《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结合实际,出台了《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对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行规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即严格依法依规、依照程序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依据充分、内容明确、程序合法、工作高效。

三、主要目的

细则的制定是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任性检查、执法不公和内部管理中的人情检查等问题,提高管理科学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管理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

《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共十一条。

细则规定由局法制科统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实施、谁检查谁负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细则明确了对市场主体实施抽查,检查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就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细则提出由局法制科根据各科室上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确定抽查时间,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从检查项目清单中确定具体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具体检查工作。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应当实施重点抽查。

五、涉及范围

主要适用对象为辖区内市场主体。

六、执行标准

《细则》自2024年2月22日起施行。《细则》规定与相关法律规章等不一致的,以法律规章为准。

七、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首席解读顾问:孙法选

政策咨询电话:0632-826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