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6-01249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工作
  • 成文时间:2026年10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10月22日
  • 标  题:肉及肉制品分类小知识
  • 效力状态:有效

肉及肉制品分类小知识

肉及肉制品是日常餐桌常见食材,市场上加工方式多、品类复杂。消费者可通过了解分类,做到科学选购和安全食用。

1.生、鲜肉。

指畜禽屠宰后仅经清洗、修整等简单处理,未经过腌制、调味、煮熟等深度加工的食用农产品,是制作各类肉制品的基础原料。主要包括:热鲜肉,即刚屠宰、未经冷却或冷冻处理的新鲜肉;冰鲜肉,也称冷鲜肉、排酸肉,屠宰后全程在0℃—4℃低温条件下处理、储存和运输,是当前市场主流生鲜肉;冻肉,经专业低温冷冻处理,肉中心温度稳定在-18℃及以下。

2.预制调理肉制品。

以新鲜或冷冻畜禽肉为原料,经切配、绞制、调味、搅拌等预处理而成。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需在0℃—4℃保存,如腌制肉片、调味肉、搭配好的生鲜预制食材;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需在-18℃以下保存,如速冻肉丸、预制肉坯等。

3.腌腊肉制品。

属于传统风味肉制品,通常采用腌制、风干、烘干、晾晒等工艺制作,肉质紧实、风味浓郁、较耐储存。此类产品一般不是即食产品,必须加热烹饪后食用,包括腊肠等灌制腌腊产品、腊肉咸肉板鸭等风干肉制品、中式火腿及其他腌制风干肉类。

4.热加工熟肉制品。

日常生活中消费较多,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酱、卤、熏、烤、炸、煮等高温熟制工艺加工而成,多数可开袋即食或简单加热后食用,主要包括酱卤肉、熏烧烤肉、熟制灌肠火腿、油炸肉、肉干肉松等。

5.发酵肉制品。

依托专业微生物发酵工艺制作,属于即食熟食,风味较独特,主要包括发酵灌肠、发酵火腿及其他发酵肉制品。

6.可食用动物肠衣类。

肠衣是制作香肠、腊肠等肉制品的专用可食用辅料,一般不单独作为食品销售。天然肠衣以健康畜禽肠体、膀胱等为原料,经盐渍、风干制成;胶原蛋白人工肠衣适用于灌肠产品规模化生产,可食用。

不同肉及肉制品在加工工艺、储存条件和食用方式上存在差异。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标签标识、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费者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标签和食用提示,按标注条件储存,注意区分即食、非即食等标识,做到科学选购、安全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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