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849
- 主题分类:申领范围及审批程序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23日
- 标 题:2024年度重点困难儿童申领范围及审批程序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重点困难儿童申领范围及审批程序
申领范围
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低保家庭)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的儿童。
申请材料:
1、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明;
2、儿童重残需要长期治疗的需提供残疾证明和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
3、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需提供残疾证明和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大病是指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病种的疾病;罕见病具体包括:成骨不全、戈谢氏病、雷特综合征、苯丙酮尿症、马凡综合征、粘多醣贮积病、弹性纤维性假黄瘤、甲基丙二酸血症、儿童重症银屑病[脓包型、关节病性、红皮病型]、儿童自身免疫性大疱病)。
4、儿童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
5、儿童家庭困难证明(即《城乡低保证》);
6、儿童监护人身份证明;
7、困境儿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 -→ 镇(街)受理、初审(不合格-→ 不予受理)-→区(市)民政局审核-→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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