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348
- 主题分类: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 标 题:水利领域基层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效力状态:有效
水利领域基层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水利领域基层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主动 | 依 申请 |
全 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水土保持 | 水十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 接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出具报备回执的内容公示。 |
1.《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3.《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化监管暂行办法》 (鲁水机字(2019)5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 |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提供政务服务的场所;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国家档案馆; □精准推送 ;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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