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617
  • 主题分类:申报指南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标  题: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3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00元

四、申请材料

1.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2. 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3. 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4. 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5. 区(市)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街道受理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拟批准公示、街道审批、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备案、社会化发放。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七、地点

各街道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八、联系方式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工作组:0632-8620529

兴仁街道民政办:0632-8693385

兴城街道民政办:0632-8673024

张范街道民政办:0632-461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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