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143
  • 主题分类: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18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残疾人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残疾人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

申请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且享受低保待遇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户口页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审核:街道民政办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3、审批:街道办事处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发放生活保障金。

保障标准:残疾等级一、二级每人每月175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40元。

办理途径: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爱山东”APP社会救助服务专区填写信息并完整上传申请材料。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

申请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户口页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审核:街道民政办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3、审批:街道办事处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发放生活保障金。

保障标准:残疾等级一级每人每月160元;二级每人每月135元。

办理途径: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爱山东”APP社会救助服务专区填写信息并完整上传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兴仁街道民政8693385

兴城街道民政8673024

张范街道民政4618077

监督电话: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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