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141
  • 主题分类: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18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儿童福利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儿童福利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一、孤儿救助

申请条件: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可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待遇。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申请,村级证明,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儿童父母死亡、失踪等证明材料,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审核:街道民政办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3、审批: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社会化发放生活保障金。

保障标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2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800元。

办理途径: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爱山东”APP社会救助服务专区填写信息并完整上传申请材料。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

申请条件: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剥夺监护权、被驱逐出(国)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述的情形的儿童。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申请,村级证明,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剥夺监护权、被驱逐出(国)境情等证明材料,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审核:街道民政办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3、审批: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社会化发放生活保障金。

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对享受低保待遇或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采取补差方式发放。

办理途径: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爱山东”APP社会救助服务专区填写信息并完整上传申请材料。

办理途径: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爱山东”APP社会救助服务专区填写信息并完整上传申请材料。

三、重点困境儿童救助

申请条件: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主要包括: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申请,村级证明,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儿童父母死亡、失踪等证明材料,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审核:街道民政办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3、审批: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社会化发放生活保障金。

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对享受低保待遇或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采取补差方式发放。

办理途径: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爱山东”APP社会救助服务专区填写信息并完整上传申请材料。

四、孤儿助学

办理条件:依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规定,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申请材料: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

办理流程: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实孤儿身份、学籍等信息,必要时可与教育部门、相关学校等进行信息核查;对确认为受助对象的,按时发放助学金至孤儿本人银行卡。

保障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每学期发放一次。

咨询电话:兴仁街道民政8693385

兴城街道民政8673024

张范街道民政4618077

监督电话: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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