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123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兴仁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文字解读】: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 《关于切实做好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的文件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 《关于切实做好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的文件解读

9月15日,中共兴仁街道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枣高兴仁办发〔2023〕20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任务目标

各村要正确认识当前三秋生产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要继续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户、到地块。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管控的原则。全面推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全过程防控。全街道禁止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等行为;农作物秸秆达到田间净、地头净、路边净、树下净、沟渠净、村内净“六净”标准;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要抓手,全面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执行标准

(一)强化综合服务保障。  针对今年三秋墒情好的情况,积极研究应对天气变化等措施,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加强结构调整、机收安全及减损等方面的技术指导;财政所要积极提供三秋生产资金支持;市场监管要加大农资市场的打假力度,让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应急管理、生态环保、派出所等部门要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社会治安等工作;执法中队负责辖区道路巡查、清理,坚决杜绝打场晒粮行为;环卫部门要做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杜绝三秋期间焚烧垃圾等行为;三秋期间,由党政领导带队,昼夜进行巡回检查,对玩忽职守,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谁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对擅自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天气污染,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宣传办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三秋工作扎实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组织验收。三秋生产结束后,在自验合格并达到“六净”要求的管区,向街道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的管区和村,可转为全年禁烧日常监管;对验收不合格的管区和村,责令进行整改。清理进度慢于街道里规定的时间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涉及范围

    兴仁街道办事处辖

四、考核奖惩

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实行三秋生产和禁烧秸秆工作专项督查,严格考核奖惩。考核评分标准按秸秆粉碎、清理、清运达到“六净”标准。街道列支专项资金,对未出现火情的重点村,按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资金补助,三秋集中禁烧期结束后兑付。实行村集体缴纳禁烧秸秆保证金制度,秋收面积较大的曲柏后村、西曲柏村、匡山头村,三个重点村,村集体一次性缴纳10000元禁烧保证金,其他六个村,村集体一次性缴纳5000元禁烧保证金,三秋全面禁烧阶段结束,经街道考核组考核合格后,向该村拨付与防火禁烧保证金同等数额的防火禁烧工作经费;如禁烧期间出现焚烧任何秸秆现象,将全额扣除禁烧保证金,并责令重新缴纳。街道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原则上自9月15日开始,如有变动,根据市区工作会议安排再行调整。三秋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到岗到位。严惩第一把火,对三秋禁烧期间出现第一把火的村,街道将组织召开现场会,村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进行公开检讨。实行“一票否决”,三秋期间出现火情的村,当月在农业考核中评为0分。凡被市、区督导组发现通报或卫星定位通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受到通报批评的或约谈的管区、村,当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

  首席解读顾问:街道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    殷召其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9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