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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解读《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自: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1-05-17

5月13日,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枣高管办发〔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和依据

2019年,国家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省市相继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并将营商环境纳入考核指标。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工作任务,制定枣庄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并要求高新区在全市攻坚行动中起到示范作用。2021年4月2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枣政发〔2021〕5号),结合我区近年来大力发展“1+4”产业布局、制定《通知》,紧紧围绕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频事项,集中攻坚,通堵点、破卡点、解难点,对于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流程,推进我区营商环境走在全市前列具有重要意义。

二、 起草过程

《通知》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前期根据枣庄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并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向各相关部门征集了高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汇总为优化营商环境“14条”。经汇报领导研究后,筛选出突出高新区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形成《通知》初稿,并按照程序,向涉及部门征求意见,依据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修改后,形成最终版本。

三、主要内容

围绕“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目标,着力打造“高兴办”政务服务品牌,加快培育壮大“锂光医智大”现代产业体系,推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10条”具体措施。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通过“跨域通办”“政银合作”等措施,实现申请人仅持“身份证”无纸化申请,即可到高新区开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进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优化政府投资流程,力争将主流程审批时限平均压减20%。简化水电气热接入,实施用水电气热申请“一窗受理”和信息共享,推行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优化不动产权登记流程,通过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一网通办”、向金融网点延伸,助推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探索推进实现“交地即办证”“交房即办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助推企业信用等级建设。压缩税务注销时限、推出税务体验师活动,建立银税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三方信息相互共享。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通过扩大“政银企合作”范围、拓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辅导支持。加快数字政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创新手段”为路径,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聚焦项目服务,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集中资源要素,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加强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体系。强化诉求办理,对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首席解读顾问:郑晓华

政策咨询电话:0632-8355966


政策链接: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