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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办理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

来自: 时间:2022-11-07

    办理完“非公证继承”手续的刘女士说道:原来办理继承需要交不少钱,还很麻烦,公证处、登记中心来回跑多趟才能办成。没想到现在一次申请就办完了,不止办理时间缩短了,还不需要花钱了,政府真的是切切实实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的是“太给力”了。

    为优化登记服务,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切实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取证难、办证难等问题,高新区国土住建局报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公证服务的方式解决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问题。通过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委托山东省枣庄市鲁南公证处以公证形式办理高新区辖区内群众申请的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

   继承人只需在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继承(受遗赠)申请,经核实房屋信息后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借受理通知单即可到山东省枣庄市鲁南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继承,无需来回跑路。 同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特授权山东省枣庄市鲁南公证处在其办公场所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收、上传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涉及企业群众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遗赠、赠与、委托等办理公证事项时,同步申请不动产记业务所需申请材料;代办涉及公证的不动产抵押合同预抵押、抵押登记、委托等手续。

    自去年8月实行政府购买公证服务以来,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共委托山东省枣庄市鲁南公证处办理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非公证继承”业务15件,获得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