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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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7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实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良好氛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多措并举,全面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一是明确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二是明确价格优惠。对非预留份额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工程项目5%)顶格优惠。三是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门槛和壁垒。严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股权结构等作为资格条件,坚决杜绝以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的现象。不得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是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继续落实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等减负举措,以及采购文件免费获取、诚信记录良好者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等降低交易成本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