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枣庄中环寰慧热力有限公司入户测温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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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1.在供热期间,根据用户需求做好测温服务工作。
2.登门测温对用户的配合应当面致谢,工作完毕后请用户签字,礼貌道别。
3.将测温结果及时准确记录到测温记录单),不得随意填写或改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测温纪录,测温记录无用户签字无效。
4.测温服务工作人员在走访用户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必须熟悉和掌握供热法规及测温工作有关规定,在测温工作中必须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测温准确,记录真实。
5.按有关规定检查测温点的测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调查。
6.测温方法
1)用户室温检测以房间为单位,取测温点的平均值作为检测温度(即用户室内实际温度)。测温前,热用户门窗应关闭 3 小时以上。选取被测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地 1.2±0.1 米的高度为测温点,测温表的稳定读数为实际有效温度。
2)测温时间应在当日 8 时至 21 时,接到用户测温申请 1 小时内进行(双方 另有约定除外)。
3)测温结果需由被测温的住户签字。如住户拒绝签字,则视为室内温度合格。
4)因住户自行装修、改动、封闭暖气管或暖气片,从而影响散热造成供暖效果差的,由实施装修的住户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