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0/2023-00531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日期 2023-03-27
发文机关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枣高管办发〔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区级领导干部办公会议集中学法计划的通知


枣高管办发〔202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3年度区级领导干部办公会议集中学法计划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集中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2023年度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主任办公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科技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三)第三季度(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第四季度(责任单位:区国土住建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专题学法 

根据2023年度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会前学法由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题学法讲座由区政法委提请管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学习时间2小时。管委会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

(三)各相关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