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0/2022-11169 | 主题分类 | 扶贫 |
成文日期 | 2016-01-27 | 发布日期 | 2016-01-31 |
发文机关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枣高管办发〔201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枣高管办发〔2016〕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区各级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扶贫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指导,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开发为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让贫困群众与全区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扶贫标准和扶持范围。执行市级2015年扶贫标准3276元。扶持范围为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市定贫困村(横山口村),由市、区、街道三级共同负责扶持。
(三)工作目标:按照“二、四、四”扶贫工作目标(即:2015年减少贫困人口20%,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40%,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40%),确保用三年的时间提前完成全区924户、2096人的脱贫工作任务,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吃穿“两不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让每一个困难家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
二、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社会事业局、政工部)。根据国家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按照街道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真正做到不漏不错,建成完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精准识别结果相衔接。对识别出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做到“应扶尽扶”。要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扶贫对象纳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挂牌办公,脱贫及时销号,返贫及时挂号,数据库及时更新。对贫困人口和脱贫成效的认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做到阳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关系扶贫”、“人情扶贫”和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现象。
二要完善驻村帮扶工作制度(政工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抓基层的要求,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居党支部书记,发挥好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组建以“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
三要改革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局、纪委、社会事业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统筹做好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用于扶贫开发。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集中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要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管,落实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直接用于扶贫对象。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
四要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机制(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全面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在贫困村发展一定规模基地和带动一定数量贫困农户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贷款贴息政策。鼓励涉农经济实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对接,采取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形式,到贫困村建立产业扶贫基地园区。
三、健全扶贫政策措施,全面推进行业精准扶贫
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加强农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和管护,确保到2017年年底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对贫困户危房进行普查登记,制定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危房改造,确保到2016年底完成贫困户现有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健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确保村容村貌整洁。全力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饮水全覆盖,解决所有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要抓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供电部)。全面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扶贫专项工程,制定和实施农村电网升级规划,解决供电“卡脖子”和“低电压”问题,推动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水平的全面提高。继续执行农村贫困户用电优惠政策,确保全部贫困户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电力保障达到100%。
三要加快发展高效特色产业(社会事业局、科技局)。对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给予保障。培育发展贫困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观光农业,引导贫困群众兴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大做强畜禽养殖、蔬菜种植、优质林果、花卉种植、中药材等特色种养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要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实现就地脱贫。各街道、村居要优先把贫困群众安排到农业合作社、环卫保洁、护林防火、家政服务、社会用工等工作岗位,切实增加贫困群众的工资性收入。
四要全面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以开展生态文明街道(村、居)创建为抓手,按照“五化”(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标准,积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村“四旁”植树、村内干道绿化和宜林荒山全部绿化。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确保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围绕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以杨峪省级森林公园、袁寨山省级森林公园和蟠龙河国家湿地公园为主线,发挥沿线贫困村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旅游扶贫新路子,做足做深生态、民俗等文章,做精做大“农家乐”、“森林人家”、“采摘游”、“石榴核桃种植基地”、“湿地公园”等品牌,真正把乡村旅游业打造成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
五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事业局、政工部)。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完善覆盖贫困群众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全覆盖。优先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全面做好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和数据审核工作,让他们优先享受就业、救助、保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有意愿的“五保户”集中供养政策,确保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要全面实施文化教育卫生扶贫工程(政工部、财政局、经发局、社会事业局、各街道)。认真抓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项目实施,加快推进街村文体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做好乡村文艺队伍培训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广播电视、互联网、文化大院和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积极协调薛城区教育局、卫生局,加大教育卫生扶贫力度,做到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满足留守儿童和寄宿需要。按标准建设村办幼儿园,基本满足贫困村适龄儿童对公共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大对计划生育对象扶持力度,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贫困村义诊、坐诊。确保每个街道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服务中心,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推动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四、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汇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一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社会事业局、政工部、国税局、地税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各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个体工商户参与扶贫开发,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
二要抓好社会扶贫主体培育。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引导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
三要创新扶贫开发参与方式。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扶贫志愿行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承担扶贫项目的实施,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要完善扶贫开发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可给予项目冠名等激励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扶贫开发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完善扶贫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切实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区、街、村三级要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做到层层有责任,级级有压力。继续坚持督导考核、定期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街道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具体的任务目标和年度计划,及时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9月底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扶贫办汇总后报区党委、管委。
二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抓基层的要求,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居党支部书记,发挥好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抓好对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工作,提高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真正把党的基层组织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发展优势。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村级任期目标管理的头等大事,抓好政策落地、措施执行,扎扎实实地带领贫困群众早日脱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加的用地指标,要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三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区、街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承担扶贫开发任务的机构,解决扶贫开发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真正将工作认真、有责任心、有工作能力的干部充实调整到扶贫岗位上来。各级在开展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时,要做好农村扶贫开发机制建设相关指标的考核,建立完善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保障扶贫任务落实到位。
四要加强调研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好扶贫调研工作,探索扶贫开发工作新举措。创新社会扶贫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倡导社会扶贫参与理念,营造扶贫济困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1:枣庄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枣庄高新区2016年度行业扶贫工作计划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附件1:
枣庄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建勋 市政府党组成员、枣庄高新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清华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杜茂广 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韩 昉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谢 辉 区政工部部长
赵月彦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
梁家民 区招商局局长
田家增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爱春 区科技局局长
张忠良 区财政局局长
袁现旺 区建设局局长
侯化军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德举 区高投中心主任
李桂葆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聂 建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周忠诚 区国税分局局长
朱青天 区地税分局局长
郭 勇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绪刚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岳峰 高新供电部主任
郑君民 兴仁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鹏伟 张范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梁会川 兴城街道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侯化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6912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邮箱:gxqzwgkb@163.com
Copyright 2015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