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怎样进行资金发放?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3-01-29

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怎样进行资金发放?

答: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照因数法测算切块到省,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等。2023年根据《枣庄市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资金发放。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街道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街道办事处。

(三)街道审核。各街道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街道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街道与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街道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街道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

(五)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街道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区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区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六)区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7元的标准,于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市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农户。对按照每亩127元补贴标准落实产生资金缺口的,由区级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