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流程是什么?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3-01-29

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办事规程如下:

第一 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破坏地形、地貌、植被,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凡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以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1千立方米以下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自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

办事机构:所有材料均递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高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总部大厦二楼211办公室

联系方式:(0632)8690078

第二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