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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如何报送?

来自: 时间:2023-01-30

  一、申报程序和路径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上报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山东省会计学会)复核。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以前年度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建立路径。区(市)及以下单位,由区(市)财政部门呈报市级财政部门;市属事业单位、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呈报市级财政部门。枣庄市财政局在评审系统中的用户名为:“枣庄市会计管理局”,区(市)财政部门及市级主管部门需与“枣庄市会计管理局”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月20日,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经省办事机构复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处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申报材料中如有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请一并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16号枣庄市财政局办公楼912房间; 联系电话:0632-8687956、8687911。

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