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山东久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来自: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6-06-15
枣高社监询字[2026]第005号
山东久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枣高社监询字[2026]第005号)。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提供你单位原职工张志强的劳动合同;
5、提供你单位原职工张志强的考勤记录;
6、提供你单位原职工张志强的工资支付凭证;
7、提供关于投诉人张志强反映你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
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照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总部大厦3楼302室,联系电话:0632-8620528。
特此公告。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