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井字峪高品质住宅一期项目砂石料处置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至枣庄市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通讯地址:枣庄高新区鲁南双创中心601室
联系电话:0632-8692706
电子邮箱:gxqkfb@163.com
附件:《枣庄高新区井字峪高品质住宅一期项目砂石料处置方案》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6912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邮箱:gxqzwgkb@163.com
Copyright 2015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