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云溪小镇周边停车场及规范停车秩序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云溪小镇周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干净整洁的停车环境,自云溪小镇运营之日起,小镇周边多处停车场供市民免费停放车辆。现将停车位设置情况及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停车位设置
1、云溪小镇周边道路停车位100个,非机动车停车处22处。
2、云溪小镇地下停车场停车位1300个。
3、兴城街道办事处限时停车场停车位85个(每年5月-10月工作日19:00-7:30免费停放,早7:30前驶离;11月-次年4月工作日18:30-7:30免费停放,早7:30前驶离;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免费停放)。
二、有关要求
1、机动车应当在停车位内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位置有序停放,摆放整齐。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及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或者施划停车位,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损毁和涂改道路停车设施、设备、停车标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施划的停车位以外的城市道路及周边区域违法停放车辆,不得在公园绿地上行驶、停放车辆,不得以设锁、长期停放废弃车辆或者非机动车等方式占用依法施划的公共停车位。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城市管理部门将对云溪小镇周边违停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违法停放车辆,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非机动车停放在禁止停放区域内屡劝不改的,将违停车辆拖走暂扣,并进行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联合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对违停车辆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