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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人选的公示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3-10-12

关于对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枣农人字〔2023〕3号)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并组织评审,山东东滕阿胶有限公司张杰同志通过区级评审。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现予以公示。

对该人选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向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地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211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举报电话:0632-8690078  邮箱:gxq8691369@126.com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