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经公开招标,委托开展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现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西侧和北侧至枣薛线铁路(部分至蟠龙河),南侧边界由西向东分别至光明西路、黑龙江路、光明大道和张范街道南边界,东侧至张范街道东边界。规划区域总用地面积104.5 km2,管辖区下辖兴仁街道、兴城街道和张范街道三个街道办事处。
(3)规划目标:
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围绕建设区域性高新产业发展高地目标任务,在助力枣庄市打造“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发展战略基础上,到2027年,全区产业规模更加壮大,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集群集聚水平更高,科技创新成果更加显著,绿色发展优势更加突出,开放合作效益更加明显,助力枣庄市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目标:到规划期末,将枣庄市高新区建设成为宜工、宜居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新城、高新技术产业高度聚集的创业区、特色鲜明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枣庄市产业转型发展的主力区。
(4)规划期限:2023-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大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632-8697298
电子邮箱:zzgxqhbj@zz.shandong.cn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120045586
电子邮箱:144781353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通过本公示附件进行下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