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城绿道划定控制区的通告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2-12-05
根据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城绿道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依法加强环城绿道保护和管理,提升环城绿道的综合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新区环城绿道保护范围,西起店韩路、东至市中区边界,绿道全长13.9公里,宽度15-30米。
二、控制区范围位于绿道路沿两侧,原则上骨干绿道单侧不低于30米,支线绿道、绿道连接线单侧不低于15米,控制区划定后,沿控制区外缘设立固定界桩,在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建筑物以及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和规划道路、桥梁、涵洞等交通设施用地可以保留,具体控制区范围以测量放线定界为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环城绿道控制区内的土地性质和功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挖掘环城绿道控制区的,应当告知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四、禁止在绿道控制区内进行乱砍林木、乱采乱挖山体、乱倾乱倒废弃物、乱搭乱建建筑物、违规建坟等各类破坏生态资源和环境的行为以及《条例》禁止的其他行为,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