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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来自: 时间:2022-08-01


尊敬的纳税人:

本月申报期截止至8月15日,请尽快履行申报义务,并于8月15日前及时缴纳税款,避免因逾期受到处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