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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受理编号:2021110—3)转办件的报告

来自: 时间:2021-11-22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受理编号:20211110-3)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张范街道调查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张范街道办事处东夹埠村北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废水直接排放河流。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石料厂位于张范街道东夹埠村原兴仁煤矿北侧。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工状态,未发现噪音扰民现象,棚内存储部分材料,未发现破碎主机等其他石子加工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该场地东侧为空地,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及外排河道现象。

三、下步计划

张范街道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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