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党工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巡察组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对区行政审批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行政审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
(四)围绕履行核心职能,侧重了解统筹谋划、协调服务、推进落实、班子运行、队伍建设、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区党工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电子信箱、邮政信箱、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意见箱设置位置:区行政审批局办公驻地非监控区域。
2、电子邮箱:gxqdgwxc@163.com。
3、联系电话:0632—8623566(工作日8:30--17:30)。
4、通信地址:枣庄高新区党工委巡察组(德圣路669号),邮政编码:277800。
5、接待来访地点: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院内第三排楼203室。
区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枣庄高新区党工委巡察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