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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深入推行柔性执法,“不罚轻罚”制度让执法更有“温度”

来自: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4-10-08

今年以来,综合执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行柔性执法,通过“不罚轻罚”机制,让城市管理执法更有“温度”。

落实事项清单,拓展柔性执法广度深度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加大包容审慎监管力度,结合《枣庄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拓展柔性执法广度深度

完善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融合度。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个执法检查事项综合查一次,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执法“扰企”。例如,开展餐饮油烟执法检查时,同步进行门前三包、出店经营、经营性噪音等执法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今年来,已采取综合执法检查市场主体360余家次。

推行柔性执法,彰显行政执法“温度”。充分运用行政合规指导、批评教育、警示告诫等方式,主动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违法的理由依据、应当履行的义务等,并指导其改正,达到“免罚不免责”效果。例如,对流动商贩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给予执法对象自我纠错空间,通过说服教育、设置疏导点等方式,积极引导其规范经营。今年以来,通过柔性执法管理行政对象420余人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