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落实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执法力度,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产品,重拳出击,精准发力,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4年8月6日,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款8.028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线索,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对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和燕窝坚果银耳羹霉菌项目不符合GB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对食品生产企业起到了一定的震撼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企业的操作流程,提升了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某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2024年6月21日,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接到奥利奥系列商标权利人洲际伟大品牌有限公司举报投诉,经现场核查,奥利奥系列商标权利人洲际伟大品牌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北京纵横广信咨询有限公司鉴定,涉案的奥利奥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8月16日,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该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对当事人枣庄高新区某便利店不予处罚;2、将上述扣押被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假冒奥利奥牌系列食品),予以没收;3、将本案线索邮寄移送至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案件的查处,切实保护了商标持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商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