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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开展特殊食品宣传活动

来自: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2-09-20

近期,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开展特殊食品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内容进行展示: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包装上应有“蓝帽子”和“国食健注”、“国食健字”等批准文号。

保健食品与保健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

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的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

什么是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乳基婴儿配方食品和豆基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属于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国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行注册管理。

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20日